第一条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既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谁制作、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信息制作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同步,在形成政府信息时,要同时明确信息的属性,在信息形成签发单上注明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五条下列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下列政府信息可以公开:
(一)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的政府信息;
(二)属于国家秘密并在保密期限内但已提前解密的政府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信息。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制作人拟定意见、分管负责人审查、主要负责人批准三个层次进行。
第八条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出现有争议和不明确事项是否涉密时,应报盟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第九条不依法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政府信息公开涉嫌泄密的,应当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球探比分,足球比分直播,足彩比分直播,球探网足球即时比分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